项目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日间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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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KGSF(ZB)-20210506)
项目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日间手术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叶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罗莉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付文 电话: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
投标须知前附表1 **章 招标公告6 第二章 投标须知9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3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39 附件:(投标书格式)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附件四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六开标一览表 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分项报价表 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招标项目编号:ZKGSF(ZB)-20210506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总预算353.35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名期限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1-02-09 至2021-02-22 上午: 10:00-13:00,下午: 15:30-18: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线上报名,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供彩色扫描件上传至附件信息):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该公司为其缴纳的最少近六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2)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第8项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资料不齐及逾期报名的均视为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03-01 11:00:00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 八、开标时间:2021-03-01 11:00:00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节能**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城县人民医院 地址:叶城县团结西路02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文 电话:
一、总则 1. 合格的供应商 1.1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的、有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技术规范,安装调试能力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须持有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的国内货物制造商、经销商,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1.2 凡参加投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际或国内相应的招标货物制造资质等级,信誉可靠,且应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义务的能力。 1.3 供应商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的规定。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不符合1.1、1.2、1.3、1.4条款规定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2. 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商、经销商。 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 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有关中标人。 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2.7“节能产品”或者“**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清单》的产品。 2.8“**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采购**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采购**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财库[2008]﹞248号)。 3. 其他要求 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3.2 **采购政策支持 3.2.1 产品符合**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2.2 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 3.2.3 为推进**采购诚信体系建设,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相关政策规定。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 投标须知前附表 **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投标书格式) 附件一投标书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三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附件四诚信投标承诺书 附件五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附件六开标一览表 附件七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分项报价表 附件八技术规格偏离表 附件九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十投标产品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 投标文件的编写 6.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 7.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7.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按下列顺序及内容提供: 8.1.1 资格证明文件(以下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者针对复印件开具的公证书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2)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或者针对复印件开具的公证书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3)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正本,复印件装订在副本中)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私章无效。 (4)投标保证金(被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缴纳凭证)。 (5)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采购网(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需提供上述网页证明材料,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名期限内。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1.2 商务投标书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投标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投标产品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 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培训计划 (7)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资料 8.1.3 技术投标书 (1) 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 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完整检验报告作为其技术指标的支持资料(**无需检测的设备可以不提供检验报告)。对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不全的视为无效;参数与其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不一致的,均视为偏离。 (2) 技术规格偏离表(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4) 产品样册、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及产品质量获奖**证书复印件 (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完整文件或支持资料。 8.2 第8.1.1条中第(1) (2) (3) (4) (5)(6)项、第8.1.2条中第(1) (2) (3) (4) (5) (6)项、第8.1.3条中第(2)项为必备项,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或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无效。 8.3 供应商在投标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9. 投标书格式 9.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 10. 投标报价 10.1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10.2 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优惠声明需在《开标一览表》备注中填写。 10.3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货物及其配套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 10.3.1 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 10.3.2 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备件费用。 10.3.3 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费用。 10.3.4 所需的**机电证(如需要),报关、商检、计量等相关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办理,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 投标货币 11.1 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12.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2.1 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2.2 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 1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第8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供应商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商务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 13.3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3.3.1 投标货物的试(检)验报告、鉴定证书(复印件); 13.3.2 执行的制造、验收标准; 13.3.3 荣获产品质量、生产管理等方面的**证书(复印件); 13.3.4 有关的产品样册、手册、图纸和资料; 13.3.5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 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 15.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份数。 15.1 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 15.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5.3 未实质性对应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理解的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检查,按重大偏离处理。 15.4 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5.5 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参考资料不限量。 15.6 供应商可根据投标货物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一式5份纳入投标书中。 15.7 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粘本,不允许任何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活页方式装订视为投标无效。 15.8 如果虚假应标将会导致废标,并将虚假应标投标公司及生产厂家上报**采购部门并列入黑名单。 16. 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保证金金额:**包:54000.00元;第二:16000.00元,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公示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16.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供应商的违规、违约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3 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由投标人按**章《招标书》中明确的银行、账号,按16.1条要求的数额办理,于投标时交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16.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在该项目评标公示期满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收到由供应商提供的以下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账户信息:行名、行号、户名、账号; 2)加盖投标人财务公章的第二联复写收据原件,收据中需写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金额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以上资料随开标一览表递交至开标现场,如未中标,将按照法定规定期限予以退还。 16.5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可能被没收: 16.5.1 如果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16.5.2 如果供应商串通投标的; 16.5.3 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 按29条规定签定合同; b. 第32条有关缴纳中标服务费的规定; c.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分别在信袋上标“正本”或“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7.2 供应商应将填好的开标一览表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一份在信袋内,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在信袋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 所有投标文件信袋封口处均应加贴封条,封条上应写明: ⑴采购代理机构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⑵项目名称: ⑶招标编号: ⑷投标企业名称和地址: ⑸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正本”,“副本”。 17.4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后果负责。 18.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 18.1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 18.2 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9.1 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手中。 19.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第17和18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 19.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19.4 供应商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⑴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 21. 开标 21.1 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项目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1.2 开标时,供应商须在密封的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针对投标企业复印件所出具的公证件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者针对投标企业复印件所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备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 21.3 开标时唱《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供应商名称、数量和投标价格等在唱标时一并唱出。 21.4 唱标完毕后,如果供应商对所唱《开标一览表》内容有异议,应当场立即提出。经现场公证人员及监标人员确认,认为有必要重新唱标的,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21.5 所有唱标均记录在案,并经各供应商代表、公证人员和监标人员签字,作为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资格审查 22. 资格审查 22.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按照本章第8.1.1条中第1-7项规定的内容对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 22.2 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 七、评标和定标 23. 评标原则 23.1 本项目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3.2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3.3 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23.4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23.5 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 24. 评标方法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24.3 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4.4 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供应商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24.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24.5.1 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24.5.2 详细评审分为商务评审(含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 24.6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供应商和其它供应商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无效。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24.6.1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装订; 24.6.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24.6.3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4.6.4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24.6.5 投标文件针对同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24.6.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交货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4.6.7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4.6.8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价或最高限价; 24.6.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24.6.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7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24.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4.7.2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供应商确认,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其投标无效。 24.7.6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4.7.7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24.7.8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24.8 详细评审 24.8.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以投标文件能**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24.8.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45%,其中价格满分为30分,商务条件满分为15分;技术部分权重占55%,满分为55分。供应商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评估分。 具体分值见下表: A、商务部分(45分)
B、技术部分(55分)
24.8.2.1 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 评标价格=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经算数性修正的)-**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 本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 若供应商和小微企业产品/服务制造商均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并且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声明函附件(须说明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的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情况)的,则其评标价格=供应商报价中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100%-6%)+供应商报价中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部分;否则,其评标价=投标报价。 24.8.2.2 在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8.2.3 在技术评审中,应当考虑设备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设备技术水平、工艺水平等因素,以及设备的功能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先进性、稳定性等因素;设备故障率情况及故障响应时间等因素;售后服务应当考虑其服务的承诺内容、具体措施及其可行性等因素;业绩应当考虑投标产品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以确定供应商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等。 涉及**采购政策优惠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涉及多处获得**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规定调整价格。 24.8.2.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价格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技术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注:1、供应商须提供23期《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供应商提供21期《环境标志产品**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4.8.2.5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价格扣除幅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属于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一)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项目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二)价格扣除办法: 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三)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供应商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属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函; ③、供应商应同时提供以上二个材料,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中“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逐项注明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具体名称并备注是否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若所投标产品为**产品的,不适用《**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将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4.8.3 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供应商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供应商的最终综合评审分。评标委员会将按供应商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至三名供应商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24.8.4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其作为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8.5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24.8.6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均超出采购人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供应商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25.2 供应商对要求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的签署。 25.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5.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 26.中标人的确定 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26.2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 中标通知 27.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27.2 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对于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 28. 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供应商,由此对相关供应商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七、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招标方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 29.2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9.3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29.4 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29.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30. 合同的组成 30.1 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0.1.1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补遗文件; 30.1.2 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30.1.3 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30.1.4 中标通知书。 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31. 采购人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权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 九、其他事项 32. 中标服务费 32.1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青年路支行 银行地址: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39号 帐 号:512070100100080032 行 号:309881002077 Swift No.:FJIBCNBA590 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32.2 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 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33.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658号令)及《**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4. 为了做好投标工作,供应商应组织有关商务和技术人员,认真解答或澄清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提出的有关商务和技术问题。 所有与本标书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2008室 邮 编:830000 联系人:付文 电 话: 传 真:
货物需求一览表
1、LED手术专用子母式无影灯
1、本机输出全悬浮,具有两个相互独立和隔离的CF型防除颤应用部分(单极和双极) 2、本机用于需要切割和/或凝血的各类外科手术,包括普外、泌尿、妇科、肛肠、骨科、胸外、心脏、肿瘤等科别,配以合适附件还可应用于宫腔镜,内窥镜、腹腔镜、膀胱镜等手术。 3、本机为恒功率电刀(如单极100Ω~2000Ω,双极25Ω~100Ω):在正常人体阻抗范围和正常手术所需功率范围内,平均输出功率不随阻抗变化或变化较小。可保证高低阻抗下切割效果均较佳。可适应需要大功率的某些手术(如汽化手术、截肢手术)。 4、具有单极纯切、混切1、混切2、混切3、单极凝和双极凝等工作模式。 5、单极纯切:额定功率(额定负载)350 W(500Ω)。 6、混切1:250 W(500Ω);混切2:200 W(500Ω);混切3:120 W(500Ω)。 7、单极凝:120 W(500Ω);双极凝:80 W(100Ω)。 8、采用三路输出方式:单极手控输出、单极脚控输出(或单极第二手控输出)和独立的双极脚控凝输出。 9、采用CPU控制,记忆上次手术时**功率,当再次开机时可复现上次功率设定值。 10、单极切、凝和双极凝具有独立的功率设定和显示装置,手术过程中不必进行单极、双极模式转换。 11、每次开机时,内设软件检测系统对设备参数进行自检,视情形进行自修复、或显示错误代码、停止输出等功能。 12、采用极板接触质量检测系统对双片极板接触质量进行全程监测,一旦发现短路、开路、接触电阻太大或接触质量降低,立即发出声光报警,切断输出。 13、采用断线自检技术,全程对极板连线进行检测,一旦发现断线情形,立即发出声光报警。 14、保护:本机具有开路、短路、过功率、过电流自动保护功能。 15、本机对输出功率实行双重采样和双重控制,在单一故障(如一种采样/控制失效)状态下,输出功率仍然维持在标准规定范围内,因此大大提高了输出的稳定性和手术的安全性。(双重闭环控制) 16、采用先进功率器件和高效开关电路制作电刀的高压电源和高频功放,使电刀的高效性和可靠性得到保证。 17、允许连续使用,允许长时间开路和短路。 18、冷却方式:自然冷却,无风扇,适用于洁净手术室。 19、可选用附件齐全(各种中性电极、普通手术电极、密封手术电极、可高温消毒手术附件等),适应各种手术需求。 20、安全指标符合**标准《GB9706.1-1995医用电气设备**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及《GB9706.4-1999医用电气设备高频手术设备专用安全要求》。 21、供电电源:单相AC220V±22 V,50Hz±1 Hz,≤3.5A。 22、运行条件: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80%RH,大气压力:86.0kPa~106.0kPa。
1、规格尺寸:700×500×900mm 2、不锈钢器械台采用****不锈钢SUS304#材料制做而成. 3、四柱采用Φ22*1.2管材, 层板采用1.2厚板材,焊接坚固美观. 层板底部增加加强筋,保证载重安全可靠, 4、不锈钢治疗车人性化设有圆孤扶手把方向,易于推拉与拿放物品,贴台面上下两层的三边设有栏杆,物品不易掉落。 5、不锈钢治疗车底部采用静音防缠绕脚轮,推行轻松平稳,转向灵活,移动时安静无声,减震性好,对角带自刹车装置。
4、器械磁盘
1、采用整片的柔性垫体和固定在柔性垫体上的若干个均匀分布的磁铁块构成 2、携带方便,操作简单 3、可用于放置外科器械,可对外科器械提供恰当的吸附力进行固定,并且方便拿取,不影响手术环境 4、可浸泡消毒,消毒方式简单 5、柔性垫体固定方便,不容易滑落
7、手术圆凳
1、整体采用**不锈钢材质 2、加厚、加宽、加焊接点设计 3、加粗螺杆(26mm)螺旋升降 4、加厚4或5脚设计,稳固耐用,便于清洁、消毒
8、手术器械套车
1、规格尺寸:大850*500*900mm 中750*450*850mm 小650*400*800mm 2、整车采用**不锈钢板材料焊接处理,表面光滑,具有抗腐蚀性,易清洗特点 3、配有四只静音脚轮,对脚刹车安全更稳定。 4、每套车共有大中小三个车组成
1. 采用大流量无油润滑真空泵,抽气速率高,无油雾污染,泵体无需日常维护和保养。 3. 设有溢流保护装置可以防止液体进入中间管道和泵内。 8.极限负压值:≥0.09MPa(680mmHg) 11.噪音:≤60dB(A) 15.毛重/净重:23.5kg/20kg。 16.外形尺寸:32cmX36cmX8**
【额定电压】AC220V 【额定频率】50Hz 【输入功率】310w 【输入电流】1.6A 【噪音】50dB(A) 【箱体尺寸】1265×680×2150 mm 【有效容积】1028L 【气候类型】N 【温度范围】2~48℃ 【制冷剂用量】R600a(165g)
1、产品结构为立式箱体。主体分为四部分:电气控制系统,制冷系统、制热系统、显示系统。 2、箱体内部采用高密度聚氨酯整体发泡,具有重量轻、保温性能好等特点。 3、微电脑温度控制器,数码显示,具有高低温报警、温感器故障报警和断电报警功能,防止出现意外。 4、精准温感探头,自动显示箱体内部温度、湿度,便于随时观察箱体内温湿度变化。 5、采用新型风道设计,高钢快速风扇,厚壁快速导冷铜管,温度精准度高。 6、制冷系统合理,采用强制空气循环,确保箱体内恒温无死角。降温速度快,设定的温度在短时间里,即可达到设置温度要求。 7、门体选用LOW-E中空电加热玻璃,保温效果好,透明度高,便于随时观察箱体内部存放的物品。 8、采用**全封闭压缩机,运转平衡,噪音低,使用寿命长。 9、箱体采用烤漆层冷轧钢板,表面色泽柔和,内部搁架可随意调整,便于存放不同物品。 10、箱体内部具备照明设施,方便夜间观察储存的物品。 11、安全双门锁设计,实现双人双管,防止随意开启。 12、箱体底部选用**脚轮,止动底脚方便使用。
产品配置清单 1、说明书1本 2、保修卡1张 3、合格证1张 4、搁架10个 5、钥匙2把
1、性能特点 1.1、304不锈钢双层制作,经久耐用; 1.2、一体化池体,无焊缝,槽体设计依据人体工程学原理; 1.3、感应式出水,红外感应系统灵敏,抗干扰性强; 1.4、漏电保护设计,保证操作人的使用安全; 1.5、槽体中间特殊静音处理,造型美观大方,使用方便。 2、结构组成 2.1、全不锈钢槽体,整体无缝设计,极易清洁; 2.2、红外感应出水系统配有医用龙头,不浪费水资源; 2.3、自动给皂/给液器,使用方便卫生; 2.4、豪华型不锈钢背板,保持整体效果(标准型); 3、规格 3.1、高背板设计:(长*宽*高)为:1800*650*1800mm 3.2、三人位设计 4、不锈钢洗手池出水方式分为:感应式
1、车面及护栏采用PP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采用国际先进的中控刹车系统,稳定可靠; 3、长:19**M,宽:79CM,床高范围:最高90CM,最低65CM; 4、床板位置调节:背板0~75度; 5、**载荷:200KG; 6、中控静音轮直径:15CM; 7、包含输液架、可升降导轮、PP护栏、PP床面、“心肺复苏位”快速释放把手,床垫(选配); 9、表层静电粉末喷涂。 10、带一只氧气瓶架。
1、麻醉双通道注射泵
1、可连接手术麻醉信息系统,实现用药数据保存自动化、电子化。 2、双控制芯片,32位CPU运算能力强,扩展功能强大,与医院网络服务器配合使用,进行网络管理。 ※3、显示屏4.3寸TFT折叠式真彩屏幕,保护显示器,减小占用空间。中文大字体显示界面,6米内屏幕显示清晰可见。 4、使用单键飞梭旋钮和小键盘的**配合,操作更加人性化。 ※5、多种静脉给药模式:恒速注射模式、时量推注模式、诱导维持模式、间断给药模式。 ※6、具备速度异常(快、慢、停)报警,并且以声音、指示灯、中文文字同时提供,提高注射安全性。 7、数据保持功能:自动记忆前次注射设置信息。可通过USB口实时导出用药信息及注射记录(可存储≥17万以上记录)。 8、报警功能:遗忘操作、注射器脱落、注射器改变、注射器推柄正确安装检测报警、推空、管道阻塞、药物将尽、交流掉电、电量不足、注射完毕、系统自动报警,报警以声音和指示灯和中文同时提供。 9、机器内置24种注射器品,支持自校准注射器功能。 10、具有压力释放功能,当管路压力超过设定报警值后,自动释放压力,并触发管道阻塞报警; 11、KVO(Keep Vein Open)功能,维持静脉开通功能。 12、具有监控软件运行的看门狗功能。 ※13、自检功能。通过自检功能,可实现设备的定期维护,如果发生故障,能迅速定位故障点。 14、微泵体重模式,具有10种单位自动进行换算,无需人工换算。(ml/h、ml/min、mg/h、mg/min、ug/h、ug/min、mg/kg/h、mg/kg/min、ug/kg/h、ug/kg/min) 15、注射速率范围:5ml注射器0.1-150ml/h;10ml注射器0.1-300ml/h;20ml注射器0.1-600ml/h;30ml注射器0.1-900ml/h;50ml注射器 0.1-1200ml/h。 16、注射量误差:±2.0%(包括泵本身机械精度±1%) ※17、快速推注功能,速度:5ml规格注射器 bolus速度为150ml/h,10ml规格为300ml/h,其它规格为600 ml/h; 18、注射量总累积量:可显示0.001~99999ml或0.001mg~99999g。 19、交直流两用:交流100V~240V,50/60Hz。具有电池容量显示,充电满,持续工作3小时以上。 ※20、可调节压力报警阈,阻塞压力报警八个级别: L1:200mmHg,L2:300mmHg, L3: 400mmHg,L4:500mmHg, L5:600mmHg,L6:700mmHg L7:800mmHg,L8:900mmHg; 21、整机保修三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护,免费供应零配件。 2、
主机设计 模块化、插件式监护仪 主机、显示器、测量模块插槽、记录仪一体化设计 主机集成不少于4个模块插槽,可外接插槽辅箱,方便选配升级各参数模块 参数模块 基本参数模块:3/5导心电(ECG)、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搏(PR)、双通道体温(TEMP) 、有创血压(IBP)、EDAN呼气末二氧化碳(EtCO2)
iM20模块:3/5/12导心电(ECG)(12导选配)、呼吸(RESP)、无创血压(NIBP)、血氧饱和度(SpO2)、脉搏(PR)、双通道体温(TEMP) 插件模块:伟康呼气末二氧化碳(EtCO2)(选配)、Nellcor血氧(选配)、Masimo麻醉气体(选配)、Draeger麻醉气体(选配)、有创心排(C.0.)(选配)、双频指数模块(BIS)选配、呼吸力学模块(RM)(选配) 显示 屏幕尺寸:15英寸大屏幕彩色显示屏,分辨率:1024*768 ★标配触摸屏,具备锁屏功能,防止外界干扰影响监护仪的工作状态 支持同屏显示13道波形 可根据医护人员临床观察需要自由组合4个参数和波形进行大字体显示功能,大字体界面需支持NIBP多组回顾、对比,使得医护人员可以全方位、远距离清晰观察 具有呼吸氧合图观察界面,同步显示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参数,准确反映患者三个参数间的关联反应,帮助医生准确作出判断 具有短趋势共存界面显示,方便同屏查看实时数据及趋势 主界面上支持“进入趋势图回顾界面”、“进入趋势表回顾界面”、“快速接收一名病人”、“进入呼吸氧合界面”、“夜间模式” 、“隐私模式”等多种快捷键操作,且可根据不同医护人员使用习惯选择是否在主屏幕显示快捷键列表 ★弹出的各界面窗口可拖曳,便于观察窗口后面内容 支持待机模式、夜间模式、演示模式、隐私模式等 数据存储、回顾 支持机内存储1G数据,1G存储空间的数据存储量如下: 720小时连续参数数据 至少68000组无创血压测量回顾 至少4500组报警事件/心律失常事件回顾 720小时全息波形储存回顾 具备USB数据接口、SD卡数据接口,选配U盘/SD卡可实现监测数据存储容量扩充 性能特点 1. 支持七道心电波形同屏显示、心电波形级联 2. ★无需返厂即可在线升级12导心电功能 3. 心电增益有:1.25mm/mv (×0.125), 2.5 mm/mv (×0.25), 5 mm/mv (×0.5),10 mm/mv (×1), 20 mm/mv (×2), 40 mm/mv (×4),自动增益,多种选择,满足临床需求 4. ★共模抑制比,弱滤波模式:>95dB,监护和强滤波模式:>105dB 5. ★ST段分析功能:在强滤波、监护、弱滤波模式下,均支持进行ST段分析,保证各类病人监护安全。 6. ★可选配IBP监测功能,**支持8通道有创压监测,支持CVP、ART、PA等测量 7. 具有待机功能,暂时停止所有监护操作,节省功耗.退出该状态,就可立即进行监护 8. 具有药物浓度计算、滴定表计算、氧合计算、通气计算和肾功能计算功能 1. 具有脉搏调制音,通过心跳声音的音调变化来判断血氧饱和度的高低变化,使医护人员从听觉中获取病人生命体征;支持脉搏血氧信号强度指示PI,方便医护人员确定病人测量部位的血流灌注情况 9. 可选配条形码扫描枪,方便快速录入病人信息 10. 具有护士呼叫功能,能够把病人信息报警直接传递到护士站 11. 声光双重三级报警,同屏显示报警上下限 12. ★技术报警、生理报警和报警静音分别有各自的报警指示灯(3个独立的报警指示灯) 13. 可选配Nellcor血氧模块,即插即用 14. 可选配美国伟康旁流/主流呼气末二氧化碳, 旁流呼气末二氧化碳抽气速率低至50ml/min,适合呼吸微弱的病人使用,不再需要传统的脱水瓶 15. 可选配Masimo旁流/主流麻醉气体, 旁流麻醉气体抽气速率低至50ml/min 16. 支持选配无线联网功能,实现无线\有线等混合方式联网 17. 可选配三通道内置热敏打印机 18. 标配可拆卸充电锂电池,具有RJ-45网络口、辅助输出接口、VGA外接显示器接口、USB接口、SD卡接口、防盗锁孔、电源线卡扣(防止电源脱落)等 19. 监护仪标配转运监护模块,转运监护模块配置要求 21.1★标配5英寸彩色触摸屏,支持屏幕锁,防止误操作 21.2★标配一体式防滑提手,便于移动使用,专门为病人转运监护而设计, 21.3★防护等级IP44 21.4★标配可充电锂电池,续航时间≥5.5H,支持在不开机情况下查看电池电量 21.5可直接接至监护仪,将转运的监护信息直接导入至监护仪,有效地保证病人监护信息的连续性 20. ★标配可拆卸充电锂电池,总容量为10000mAh,最长使用时间≥9小时 21. 通过FDA认证,通过CE认证 22. 公司通过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3. 公司具备5.85亿以上的注册资金,保证服务的可持续性 3、
*1、机型要求为国内首次注册的全新设计机型(不包括老机型小改版机型)。 2. 工作条件 2.1 后备电池使用时间:90分钟 2.2 机架:带推车,三个大抽屉,前轮脚刹 2.3 作台双层灯光亮度可调 2.4 标配RS232接口,以太网络接口,投影仪分屏接口。 3 气源 3.1 氧气:具备安全保护装置,在供氧压低于252Kpa时报警 3.2 具有空气气源及接口 3.3 快速充氧范围25-75L/min 4 流量计 *4.1 电子流量计,氧气、空气,流量通过呼吸机屏幕电子显示;流量范围0.1-15 l/min 4.2 具备备用机械流量管,流量范围1-10 l/min,保证在停电时能正常工作 5 挥发罐 *5.1 2个挥发罐的位置,标配一个原厂七氟醚挥发罐,可选配原厂同品牌地氟醚挥发罐。 5.2 快速加药器式挥发罐,既保证快速加药,又保证无药物泄漏造成的浪费和环境污染 6 呼吸回路 6.1 模块化呼吸回路,所有传感器及连接电缆内置在回路内;所有回路模块不用任何工具可以拆卸、安装 *6.2 所有模块(含流量传感器)可耐受134℃高温高压消毒避免院内交叉感染。 6.3 标配内置二氧化碳旁路功能,支持术中更换钠石灰 *6.4 内置冷凝功能,采用物理方式解决回路积水问题 6.5 智能回路系统,能识别和显示:正在使用呼吸模式以及CO2吸收罐状态 7 呼吸机 7.1 气动电控或者电动电控呼吸机,支持中英文界面,外置彩色触摸屏 *7.2 应用范围:新生儿、儿童及成人等所有病人通气(提供注册证证明) *7.3 ≥15英寸外置式可多角度平面旋转及可调节倾斜度的彩色玻璃触摸显示屏幕,无需转动机身,方便麻醉医生不同角度观察,具备双分屏显示功能.当触屏失灵,手动可调。 *7.4 用户可选择的全自检(≤3分钟完成)或部分自检功能,可并无限次跳过自检,既能保证安全的使用,又能保证紧急抢救时的快速启动,可无限次跳过自检。自动检测挥发罐状态,提示低压漏气情况,质检精准显示漏气量,精确值达到个位数,还有可以同步实现顺应性的补偿。 7.5 提供辅助/控制/支持通气模式,标配: VCV(容量控制通气)、PCV(压力控制通气)、手动通气、电子PEEP。 7.6 上升式风箱,可以直接观察病人实际呼吸状态,保证安全 7.7 潮气量设置范围:20-1500ml 7.8 呼吸频率:4-100 次/分钟 7.9 吸呼比:2:1到1:8 7.10 **吸气流速:≥120 l/min 7.11 压力范围(压力模式): 5 到 60 cmH2O 7.12 压力限制范围:12到 100 cmH2O 7.13 PEEP范围:关,4 到 30 cmH2O 7.14 具备流量静态以及动态实时自动补偿功能,补偿新鲜气体变化、气体压 缩、回路顺应性变化以及小的回路泄漏造成的吸入潮气量和设置潮气量的误差; 7.15 智能化呼吸机,有防止错误设置功能,保证麻醉安全 7.16 标配三种工作模式:通气模式、待机模式和心脏手术模式 7.17 30分钟迷你趋势,可手术中与其他呼吸机参数同屏分屏显示 8 数字和波形监测 8.1 监测参数:吸入氧、笑气或空气流量、呼吸频率、潮气量、分钟通气量、气道压(峰压、平台压、平均压、PEEP);实时压力时间、流速时间呼吸波形描记并同屏显示。 8.2 报警参数:氧浓度、低驱动压、气道压、潮气量、分钟通气量、窒息 9 传感器 9.1 高精度流量传感器,最小潮气量监测值不大于5ml *9.2 吸入和呼出端双高精度流量传感器,保证流量自动实时补偿,流量补偿范围:100 ml/ min-15 l/min。
(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主) 1.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 1.1 卖方应严格按照系统制造**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出厂前卖方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照产品原产地**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证明书后,方能出厂。 1.2 卖方对系统制造质量负责,在买方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正确的安装维护及存放的情况下,卖方应保证所供系统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内无故障,如确因设计和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并非因维护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应按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派人抵达系统使用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卖方应对所供应系统的外协、外购件质量负责,其负责期限和责任范围等同于1.2条款的约定。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外购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证明文件。 1.4 卖方单位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应是最新的,并且已有运行3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并附有证明文件。 2.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到达项目现场费用负担 2.1 运输方式由卖方决定、由卖方办理,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有关要求。 交货地点:叶城县人民医院**地点 2.2 买方负责接收货物。卖方应将领货凭证及时交寄给收货人。因卖方未能及时准确地将领货凭证递交收货人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按实际数额赔偿。 3. 安装及验收 3.1 卖方须按标书规定的技术需要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是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标准以及有关**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的全新产品。投标文件是合同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内容相互补充。 3.2 到货后由卖方免费负责安装,由买方、卖方和商检、质检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招标文件采购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并满足国际或**标准的方可验收合格。全部费用由卖方负责。货物需**有关部门强制验收的,供需双方不得私自处理验收。 3.3 安装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系统安装图; (2)系统及系统原理图; (3)电气系统及系统安装图; (4)构件、机械安装图; (5)安装手册; (6)操作手册; (7)维修保养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安装及验收报告 (10)产品出厂合格证 4. 结算方式 4.1 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支票、电汇或汇票。 4.3 货款的支付 4.3.1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90%,质保期满后付合同价的10%。(如设备验收不合格医院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退货)。 4.3.2 买方将鼓励供应商提出更有利于买方的结算方式。 4.3.3 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审核后付款: (1)全额发票; (2)验收文件。 5. 合同的生效 5.1 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并按第4条款的付款方式履行合同。 5.2 若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端提交给合同履约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天(日历日)。 7. 变更指示及合同修改 7.1 买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提出变更,如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卖方应在到买方变更指示的3日内提出书面调整要求。 7.2 无论何方欲对合同条款做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合同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8.技术培训要求 8.1 卖方负责对买方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系统安装、操作、维护和保养的技术培训,实践操作在本地区的安装现场。培训标准应达到能维护系统的常规运行、检测并排除小型故障. 须提供技术培训,包括系统管理维护培训和系统使用培训。系统正常使用后,在半年内派专人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9. 售后服务 9.1质保期:三年。 9.2 产品安装后双方按国际和**标准及本章第3条款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免费提供验收所需的仪器,买方在验收合格后将仪器归还卖方。 9.3 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提供所涉软件的免费升级服务,如“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中有特别要求的请根据文件要求。 9.4 在产品交付使用后,卖方应对保修期及其以后终身服务作出承诺,并具有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卖方在疆应有常设或指派的法定售后服务机构,备品备件库,安装维修人员应是卖方派出的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 10. 备品备件 10.1 应保证终身提供该系统的所有维修零备件。 10.2 卖方须提供备件的名称、价格及有效期,保证供货期等。 11.质保 11.1质保期即自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算起,详细质保时间参照相应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部件及维修。如果由于卖方责任致使系统不能验收,此质保期顺延。 12. 其它事项 12.1 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为最终价格,已包含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卖方的现场验收、安装调试费、现场服务费等各项费用。 12.2 在系统明显位置装有固定金属铭牌,铭牌至少应载明以下内容: A、制造厂名称 B、系统名称和型号规格 C、制造厂产品编号 D、出厂日期
附件:投标书格式
项目 投标书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全权代表:
年 月 日
投 标 书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号招标文件,经认真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 ⒈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货物、安装及技术服务,投标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万元(阿拉伯数字)人民币,明细见投标产品名称数量报价表。 ⒉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和完工任务。 ⒊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 ⒋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⒌我们认为你们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者中标的权力。我们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条件。 ⒍我们愿按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⒎我方愿意遵守**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承付中标服务费。 ⒏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⒐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意在确定最终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我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如因特殊原因,在投标有效期之后确定中标人,本承诺依然有效。) ⒑综合说明: (1)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技术条件、技术标准、拟达到的质量标准和保险期限。 (2)易损件、配件及供应方式。 (3)工程安装计划、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5)技术服务。 (6)运输方式。 (7)要求项目单位提供的配合。 (8)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 (9)其它。 11.所有有关本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该同志系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本项目,签署上述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谈判的有关事宜。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职务: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需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关于投标文件的声明函
致: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为响应你方 年 月 日的 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自愿参与投标,提供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中规定的 项目,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下述签字人将就下述文件中存在的虚假或不真实内容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 份正本, 份副本。 2)下述签字人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其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并同意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 供应商: (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二、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三、不与其他供应商互相串通投标,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六、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需要投诉,则保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投诉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文)和《**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保证不进行恶意投诉。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如若违反上述承诺或形成恶意投诉,我们自愿接受以下一种或几种处罚: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限制以后投标、记入不良信用档案、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法律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在 号( 项目)招标活动中,我公司承诺如下: 1、不给予**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 2、不与投标人相互勾结私下协议,弄虚作假,搞假招标、陪标、串通投标,明招暗定,暗箱操作。 3、我公司法人及项目参与人员有亲戚担任业主方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时,自愿放弃此次投标权。 如有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采购法》、《招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 项目经理:(签字) .
公司签章 . 年 月 日
附件六 开 标 一 览 表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元 项目名称: 编号: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注:1、请单独封装一份在信袋内。 2、在开标一览表中,按第二章投标须知10.2条款的规定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详细清单参照附件七。
附件七 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明细报价表 (此表参照下表由各供应商按照招标货物内容、顺序编制填写,包括详细的产品配置清单、价格、供货范围、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主要配件的品牌及供货厂家等。) 编号: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供应商须参照第三章各包所列明的内容全部报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供应商须对第三章所有技术参数条款逐条列明是否响应,如有偏离,须一一列明)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产品近三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顾客意见反馈表等的复印件)。 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